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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泰和国际出租,视频讲楼。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应该怎么办?

来源:本站   发布时间: 2021-10-19 09:12:57   浏览:436次

房屋征收补偿方案不同于房屋征收补偿协议,方案仅是一个指导性的文件,而协议是合同。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由于它的属性决定了其并非是完全定死下来的,而是可变动的。那么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怎么办?


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该怎么办?


根据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》第10条和第11条的规定:


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应公开征求被征收人意见。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、修改后,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予以公布,征求公众意见,期限不得少于30日。


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结束后,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征求意见情况进行汇总,根据公众意见反馈情况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,并将征求意见情况和根据公众意见的修改情况及时公布。


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,如果半数以上不同意,市、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听取意见,并修改方案重新通过。


从上述规定中不难看出,将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开并征求公众意见、及时进行合理修改,是政府的法定义务,被拆迁人应当积极关注并提出自己的合理意见。如果政府没有公开,被拆迁人也可以请求政府公开。因旧城区改造征收房屋的,若是多数人对补偿方案不满,还可以共同提起异议,由政府召开听证会。


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是否合法、合理,影响的是被征收人能够获得的补偿金额,面对方案不合理我们老百姓不要总是怨天尤人,只有积极的站出来,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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